恐怖组织军事失败后,其资产归谁所有
当局必须确认产权归属、处理相互竞合的权利主张,并决定如何处置这些资产。
Mohammad Taha Ali是印度新德里贾米亚·米利亚伊斯兰大学(Jamia Millia Islamia)的研究生,专攻冲突解决与战略事务。

任何恐怖组织的溃败都会引出一个反恐政策很少触及的问题:在其军事力量被击溃之后,它的经济基础设施会如何处置?
领土失守会引发权力重组。一座工厂决定哪些工人能获得工作。一辆车可以显示哪个团体控制着某条走私路线。武器和现金能帮助一个新团体崛起。围绕这些资产形成的网络,可能让走私路线、贸易网络和庇护关系延续下去。加沙提供了一个清晰例证。2007年哈马斯从法塔赫手中夺取加沙时,缴获了安全部门总部、美制武器、弹药、军用装备和车辆。因此,哈马斯继承的不仅是领土,还有法塔赫军事与安全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它还关闭了法塔赫的办事处以及100多个公民团体、慈善机构和体育俱乐部,没收了电脑、办公设备,某些情况下连家具和空调也一并没收。
伊斯兰国失去摩苏尔时,留下了农场、工厂、车辆、枪支、现金、仓库、企业和个人财产。政府没收了一部分资产,民兵劫掠了另一部分,平民占据了废弃房产,犯罪分子倒卖贵重物品,还有一些伊斯兰国老兵将资产藏匿起来以备日后使用。伊拉克部队收复该市后,当局占用了一些与疑似伊斯兰国成员有关联的住宅,并阻止部分家庭返回,但什叶派民兵往往在合法业主来得及提出异议之前就已将财产洗劫一空。惩罚性没收也是一大问题。人权观察记录了至少16起伊拉克安全部队占据疑似伊斯兰国成员亲属住宅的案例,另有5个家庭报告称安全部队强迫他们离开住所。
查扣资产只是第一步。当局随后必须确认产权归属、化解相互竞争的权利主张,并决定是归还、补偿还是另作他用。在摩苏尔,活动人士指称,人民动员力量通过操纵房产记录、替换登记业主的方式,侵占了5,000多处私有和公有房产。
在索马里,索马里部队与非洲联盟驻索马里特派团(AMISOM)从青年党手中夺回城镇后,返乡居民在该组织此前占据的房屋和土地问题上面临纠纷。美国国务院后来报告称,这些纠纷持续存在;与此同时,索马里出台了驱逐指导原则,以保护流离失所者并规范相互竞争的权利主张。然而,腐败可能加剧或拖延司法推进;就索马里而言,这还会促使索马里人重新转向青年党。
一个国家可以在军事上击败一个恐怖组织,却通过该组织留下的财产催生出第二种冲突经济。没收可能制造新的犯罪网络、非法市场以及潜在叛乱分子的融资机会。犯罪网络能够利用这类资产从事走私及其他非法活动。伊斯兰国曾利用石油走私者、交易商和运输者,将石油卖到其控制区之外。这些网络可能在领土失守后继续存活,使瓦解更广泛经济体系的努力更加复杂。土耳其走私者——据报道其中一些与执政的埃尔多安家族有关联——甚至参与伊斯兰国石油交易,或许还将资金转入其他激进事业和运动。
真主党带来的是另一种挑战,因为其金融基础设施超出领土范围,延伸至企业和金融机构。2025年7月,黎巴嫩央行禁止持牌银行和金融机构与真主党关联金融机构“善意贷款协会”(Al-Qard Al-Hassan)发生业务往来。黎巴嫩还设有一份全国恐怖主义融资名单,要求对被列名者的资产立即冻结,但允许受影响方申请除名或有限动用被冻结资金。这里的教训是,各国政府必须在追查实物资产的同时追查金融网络,包括公司、中间人和受益所有人。黎巴嫩目前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资产追回、受益所有权信息和恐怖主义融资调查。
问题也不只存在于中东。斯里兰卡在2009年击败泰米尔伊拉姆猛虎解放组织后面临另一种难题。当局后来查扣了与泰米尔猛虎组织有关、价值约1,000万美元的资产,包括银行账户、土地、一栋建筑和印刷机,其中部分房产被列入公开拍卖。巴基斯坦、英国和意大利对恐怖分子财产采取不同处理方式。巴基斯坦的《反恐法》允许当局冻结或查扣恐怖分子财产,同时为第三方提供质疑产权归属并申请解除查封的程序。英国依靠司法没收,意大利则对没收资产进行管理以便日后再利用。
资产追回应在劫掠者得手之前启动。一些民兵和军队把查扣的财产当作可用于分配庇护的战利品,而当局应让军官对落入其掌控的财产安全承担个人责任。当局随后应对企业、土地、车辆和现金造册登记,核实产权归属,冻结存在争议的资产,并通过法院裁定没收或返还。各国政府还应将房产登记资料与流离失所记录交叉核对,区分恐怖分子资产与平民财产。
当反恐力量把击败恐怖头目视为最终目标时,他们可能会在胜利在望之际反而功亏一篑,尤其是在留下了一套肥沃的金融结构和财产、足以让恐怖组织重新滋长的情况下。